商品商砼是一種特殊的商品,賣方運送到工地交付買方的商砼的物理形態并不是商砼的最終物理形態。由于商砼具有隨時間推移強度逐漸增強的特性,因此賣方不能像銷售其他商品那樣在交貨的同時就能提供產品質量證明。在通常情況下,商砼的強度試驗報告結果(合格證)需要經過28天的標準養護時間之后才能作出。商砼質量是否合格是由很多因素綜合決定的,不僅取決于賣方的原材料的質量是否合格(如水泥、砂石等)、 原材料的配合比是否符合規范以及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等,同時還取決于買方的現場施工工藝以及現場養護等。也就是說,要使商砼最終的結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雙方均應盡質量義務。
(1)GB/T 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標準》中定義混凝土強度為混凝土的力學性能,表征其抵抗外力作用的能力。本標準中的混凝土強度是指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2)GB/T 14902—2012《預拌混凝土》規定預拌混凝土質量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和試驗工作應由供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和試驗工作由需方承擔。預拌混凝土質量驗收應以交貨檢驗結果為依據?;炷翉姸葯z驗結果滿足設計要求,檢驗評定符合 GB/T 50107—2010的規定時為合格。(3)GB 50204—201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對混凝土強度的檢驗,應以在混凝土澆筑地點制備并與結構實體同條件養護的試件強度為依據。當同條件養護試件強度的檢驗結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GB/T 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標準》的有關規定時,混凝土應判為合格。同條件養護試件當混凝土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對結構構件中的混凝土強度進行推定,并作為處理的依據。(4)GB 50164—2011《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規定混凝土抗壓強度應按現行國家標準 GB/T 50107—2010《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評定,并應合格。從以上標準、規范上的規定可以看出,不管是供方還是需方,不管是出廠還是澆筑現場,不管是標養還是同條件試件,混凝土的試件抗壓強度檢驗結果經檢驗評定合格,混凝土的強度判為合格??梢哉f在理論上,除了 GB 50204—201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中增加了如同條件養護試件當混凝土試件強度評定不合格時,可采用非破損或局部破損的檢測方法,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對結構構件中的混凝土強度進行推定,并作為處理的依據外,多數標準和規范中提到混凝土試件強度是作為混凝土強度合格與否的依據。
在實踐中商品混凝土質量問題的種類較多,但是,在我們代理的商品混凝土質量糾紛案件中,涉及到的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問題主要有以下情況:(1)澆注混凝土的部位出現裂縫。這些裂縫有些是均勻的,有些是不均的;有些裂縫是輕微的,只在表面出現;有的裂縫則是非常嚴重的,例如有的是通體裂縫,有的因出現裂縫而露出了鋼筋。有些裂縫對強度影響不大,但那些嚴重的裂縫則直接影響到建筑的結構安全。(2)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在各類混凝土質量糾紛中,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施工單位根據設計要求購買相應標號的混凝土,不同標號的混凝土其性能強度不同,如果達不到相應的強度要求,那么將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所以,無論是買方和賣方對強度問題都非常重視。實踐中,有些混凝土的強度離設計要求相差太多,那么就需要拆除這些不合格的部位,重新澆注,這樣就會造成嚴重的損失。

造成商品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很多,在訴訟中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幾種:(1)主要原材料質量不合格。有些商品混凝土質量問題,是因為混凝土公司購買的水泥、砂石料等原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在實踐中,這類質量問題中以水泥不合格的情況居多。有些水泥供應商供應的水泥與合同約定的質量不符,或是在約定標準的水泥中摻雜低標號水泥。凡是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肯定應由混凝土公司一方承擔責任。當然,混凝土公司承擔責任后可以向水泥供應商追償。(2)配合比不符合規范要求。有些情況下商品混凝土質量問題是因為混凝土公司的配合比不符合規范造成的。不同標號的混凝土需要有不同的原材料的配合比,混凝土公司在生產中必須嚴格控制配合比,以使其科學合理。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肯定也應由混凝土公司一方承擔責任。(3)外加劑質量不合格或添加不合理?;炷恋纳a加工越來越廣泛的使用外加劑,外加劑的質量在不同程度上也會影響到混凝土的質量。生產外加劑的廠家很多,良莠不齊。有些外加劑廠家的產品質量不合格,會直接造成混凝土的強度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肯定也應由混凝土公司一方承擔責任?;炷凉境袚熑魏罂梢韵蛲饧觿┕套穬?。同時,使用某一種外加劑必須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性能,以使其能夠和水泥等原材料匹配、適應。(4)未及時澆注。有些情況下,混凝土出廠后未及時澆注,直接導致出現強度不合格的嚴重質量問題。這種情況下的責任要認真區分。如果是運輸時間過長造成未及時澆注,則主要責任在混凝土公司一方。如果是運到現場之后,因買方現場指揮安排不合理造成不能及時澆注,則責任完全在買方。對于澆注時混凝土的塌落度已經明顯不適合澆注而買方仍然澆注的,買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質量責任。(5)買方在施工現場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有些施工單位為了加快現場混凝土澆注的速度,在泵送澆注時往混凝土中加水,對混凝土進行稀釋。這樣做雖然提高了澆注速度,但是卻不能保證混凝土的質量?;炷恋纳a是按照嚴格科學的配合比進行的,在施工現場向混凝土中加水,顯然破壞了出廠時的配合比,這必然會影響到混凝土的強度。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買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當然,賣方在履行合同時還需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關的證據。(6)買方不按規范施工和養護。此種情況在實踐中比較普遍。很多情況下,賣方提供的混凝土是合格的,強度實驗報告都是合格的,但是,實際驗收時混凝土的強度卻不合格。買方在施工時沒有按照規范施工,例如:沒有按規范對澆注到位的混凝土進行振搗,造成振搗不實;或者未按規范進行養護。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冬季施工問題,如果不嚴格按規范操作、養護,更容易發生嚴重的質量問題。根據混凝土的特性,出廠質量合格并不代表最終混凝土的強度就一定合格,不按規范施工和養護同樣會發生質量問題。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當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7)買方現場攪拌發生的質量問題。很多施工單位為了節約成本以及一些零散部位施工方便,在施工現場自行攪拌一部分混凝土。因施工現場的條件有限,施工單位又不能保證所進原材料的質量,同時,施工單位也無法科學的嚴格的控制配合比,且現場操作人員都不是專業人員,所以,極易發生質量問題。因為在同一個工程當中,一方面有混凝土公司供貨,另一方面又有施工單位自己現場攪拌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時容易造成責任不清,所以,此種現象應當引起混凝土公司的高度注意。為了分清責任,在合同中對施工使用混凝土的部位要明確約定,同時,混凝土公司對施工單位現場攪拌的問題應當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8)惡劣天氣、季節反常造成的質量問題。曾經發生過在5月初施工時,遇到了幾十年一遇的高溫天氣,雖然按照正常規范施工、養護,但是,因為氣溫太高,水分揮發太快,還是造成了產生大面積裂縫的嚴重質量問題。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應及時采取措施,發生質量問題一般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9)為搶工期造成的質量問題。有些工程因其有一定的特殊性,時間緊迫,根據有關主管部門以及甲方的要求不按正常程序、工藝施工,由此造成混凝土質量問題。此種情況下,只要出廠合格,試驗報告合格,混凝土公司一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商砼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有別于一般的商品,其出廠時以及交付貨物時的物理形態不是該商品的最終物理形態,需在施工后經過標準養護期才能達到檢測質量的基礎條件,故商砼最終質量出現問題時,并不一定是賣方的責任,買方也有可能有一定責任。交付貨物后,買方必須按規范施工,在澆注之后還應當按照規范進行養護,否則即使是合格的產品,在凝固后也有可能達不到質量要求。 因買方原因導致質量問題的情形很多,如施工過程中擅自改變水灰比,模板作業不規范、施工工藝不合理、沒有正確振搗、養護方法不正確等,在因此類問題導致混凝土強度不達標時,往往買方都會稱系因混凝土質量問題導致,要求追究賣方的責任,會給賣方帶來相當大的風險。作為賣方為規避此類風險,應嚴格執行GB/T14902-2012預拌混凝土標準,首先應當嚴格做好預拌混凝土的出廠檢驗,對每一批混凝土都做好取樣和實驗工作;其次,賣方應派質保人員對買方的取樣以及養護進行監督,防止買方人員違規操作影響混凝土的取樣及檢測。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四川潤馳律師事務所”,作者王雨虹律師。如有侵權,請聯系15858251991,立即刪除。